近日,浙江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聯合發布《關於印發〈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的通知》,並隨文發布《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以下簡稱《綠債目錄(2021年版)》)。綠色建築、可持續建築等新時期國家重點發展的綠色產業首次入選目錄。
綠色債券是指將募集資金專門用於支持符合規定條件的綠色產業、綠色項目或綠色經濟活動,依照法定程序發行並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包括但不限於綠色金融債券、綠色企業債券、綠色公司債券、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和綠色資產支持證券,是重要的綠色金融工具。早在2015年,人民銀行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相繼發布《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和《綠色債券發行指引》,為界定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範圍、規範綠色債券市場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我國綠色發展內涵不斷豐富、產業政策和相關技術標準的持續更新,上述兩個文件對於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的適用範圍和技術要求已不能適應新時期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
據介紹,與老版目錄相比,《綠債目錄(2021年版)》增加了有關綠色農業、綠色建築、可持續建築、水資源節約和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等新時期國家重點發展的綠色產業領域類別。在可持續建築領域,新版目錄要求具體支持超低能耗建築建設、綠色建築、建築可再生能源應用、建築可再生能源應用、既有建築節能及綠色化改造、物流綠色倉儲等項目。其中,超低能耗建築建設要求,適應氣候特征和場地條件,通過被動式建築設計降低建築供暖、空調、照明需求,通過主動技術措施提高建築能源設備和係統效率的公共和居住建築建設,以及購置消費。
綠色建築要求,依據國家綠色建築相關規範、標準設計建設,建築施工圖預評價達到有效期內綠色建築星級標準,以及按照綠色建築星級標準建設,達到有效期內國家相關綠色建築運營評價標識星級標準的各類民用、工業建築建設和購置消費。建築可再生能源應用要求,利用建築屋頂、牆麵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裝置向建築提供電力,以及利用熱泵等設施向建築供冷、供熱的建築可再生能源應用係統的設計、建設及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改造活動。
既有建築節能及綠色化改造要求,改造後建築相關技術指標符合國家或地方相關建築節能標準的既有建築物節能改造活動、建築用能係統節能改造活動有關要求;獲得有效期內國家相關綠色建築星級標識的既有建築改造和運營及購置消費,以及改造後達到有效期內國家相關綠色建築星級標識的既有建築改造和運營及購置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