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工商聯在向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提交的《關於大力發展清潔能源供熱的提案》中建議:
一是完善綜合激勵政策機製,提高市場競爭力。建立完善供熱價格機製,研究設計可再生能源供熱的定價機製和補償機製,根據各技術應用水平和條件,核定可再生能源技術供熱指導價格。可再生能源供熱的熱力管網建設和改造費用,應納入城市基礎配套費,按常規能源供熱管網建設的標準收取。
二是探索多元化商業模式,推動可再生能源供熱規模化應用。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動可再生能源與常規能源融合;通過特許經營權方式,在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區域,推動區域供暖;以用戶投資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模式,探索分布式光伏發電與“光熱+”供熱係統結合,推動分散式可再生能源供熱應用。此外,鼓勵專業化服務公司從事可再生能源供熱利用和建設運營服務。
三是健全完善監管機製及相關標準。製定嚴格的環境和排放標準,拓展包括可再生能源供熱在內的清潔能源生存發展空間,減少環境汙染。在國家標準體係出台前,各地可根據當地情況製定地方標準。
四是組建可再生能源供熱技術服務平台。建立以可再生能源供熱頭部企業為核心,涵蓋技術研究、裝備製造、設計谘詢等企事業單位在內的技術服務平台,加強行業技術交流、信息溝通,反映行業政策需求。依托技術服務平台,收集統計行業信息,推動建立相關製度,促進再生能源供熱納入國家能源統計體係。
五是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建議將可再生能源供熱納入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持範疇,以新型可再生能源供熱係統的技術研發和試點示範為支持重點;參照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和供熱企業,對可再生能源供熱和區域能源站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實施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供熱發展專項政策,把可再生能源供熱領域融資按規定納入地方政府貼息等激勵計劃,建立支持可再生能源供熱的資金扶持機製。
六是支持新型技術研發和試點示範。支持新型係統研發和設計優化,包括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補係統及其與常規能源的多能互補係統,促進可再生能源與常規能源的係統融合。
七是提高鄉村清潔供熱針對性與適應性。試點先行,宣傳先行,避免新產品、新技術推廣“一刀切”。大力發展“光熱+”多場景應用,利用穀電、光伏、天然氣、熱泵、生物質等多元化方式,實現節能減排、降費降耗。